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23〕13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川外发〔2020〕50 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拟申请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在职教师。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时间
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
(二)考核地点
西区立德楼A611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将《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771769515@qq.com;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二三)12:00前,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计划、教材、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证明(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西区立德楼A608,将说课PPT发送至邮箱1271747749@qq.com。
(二)资格审查
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初步审查,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三)考核
考核以说课和问答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拟申请任教学科选择一门课程进行10分钟的说课,问答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说教材、说学情、说课程内容重难点和要点、说课程结构和教学目标、说教学过程、说教学反思等,其中教学过程是重点。考核小组根据说课的总体情况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学校审定
经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小组考核审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永晖,联系电话:65381259,13618362073。
申请参与考核的老师请加入微信群。
附件:1.《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信息表》
2.《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证明》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_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