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量:
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所有教职工于6月6日-7月31日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并完成“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并于2023年月7日22日17:00前,将本单位的学习开展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学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求全校教职工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保证全体教职工完成“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做到应学尽学,组织学习情况将纳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目标管理考核。按要求完成学习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发展活动学时。
联系人:张永晖,13618362073,418585499@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附件2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记录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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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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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学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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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完成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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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
已完成/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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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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